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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备热电厂背压机组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8/21 12:31:00  作者:   阅读数:9606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公众调查需要两次信息公开,第一次在环评委托时,第二次在报告书基本完成后。本项目环评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备热电厂背压机组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及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12074万元,位于寿光市静山路晨鸣纸业自备电厂厂内,晨鸣集团自备电厂总发电量为8亿千瓦时/年,供汽量300万吨/年。电厂现有2×50MW抽凝式汽轮机,配四台2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冬季承担约50万平方米的采暖负荷,能够满足目前寿光西部城区热源需求。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并响应节能减排政策,企业拟对晨鸣自备电厂现有2×50MW抽凝机组进行优化配置,升级改造为1×6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现有锅炉不发生变化。综合能源消耗,技改后9231.55t标煤/年比技改前15242.51t标煤/年减少6010.96t标煤/年。

    公用、辅助、储运及污水处理等工程依托厂区现有工程。

建设地点:寿光市静山路晨鸣纸业自备电厂厂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等方面。

1)废气:

拟建项目为抽凝机组改造背压机组项目,不涉及锅炉。技改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气,技改完成后锅炉燃煤量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目前,晨鸣热电厂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各烟气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第二号修改单表3中超低排放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35mg/m3,NOx100mg/m3,烟尘10mg/m3)。

2)废水

拟建项目本身无生产废水。技改完成后,随着外供汽量增加,锅炉用水量增加,因此化水车间浓水量增加,排入晨鸣污水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设备运转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室内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由于项目厂区东侧紧邻新力热电有限公司,为厂中厂,因此噪声不进行考核。

4)固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为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由晨鸣集团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环境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在全面、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及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0536–2158403)将为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查询、查阅服务。同时在厂址周围村庄进行关于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的发送及征集工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36–2158401

邮箱:85952659@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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